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意见》,提出25条举措推动福建商标品牌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提出,重点培育商标品牌,2012年,福建省国内注册商标总量达20万件,其中农产品商标总数达5万件以上;福建省着名商标达2000件以上。在目前107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基础上,力争驰名商标总数逐年递增10%以上,到2012年驰名商标总数达150件以上。
实行驰名商标、着名商标申请人创牌前期辅导制度。支持企业以驰名商标专用权、着名商标专用权作为非货币出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70%的比例予以核准登记。支持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品牌企业设立集团。支持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品牌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对申请在本企业内部设立研发中心的,可按增设分支机构或增加经营范围的形式予以核准登记。
鼓励企业运用知名字号拓展市场,允许其在牌匾、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字样进行广告宣传。对获得认定的企业字号在福建省范围内所有行业可优先认定其为年检免审企业。
发挥区域品牌带动效应,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作用,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互促互动格局,打造专业品牌基地。
积极保护品牌资源,指导相关主体加强对地理名称、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境内外网彩365平台下载_365bet体育投注地址_足球365官网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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